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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查形象缺佳。切实改变执法队伍冷、硬、横的行为,落实文明用语,消除管理对象抵触情绪;执法要先宣法,争取管理相对人的配合度;处罚要准确,体现执法的公平、公正。
(2)查制度缺陷。完善队伍制度建设,按照《公务员法》、上级各有关部门出台的新规范以及本单位承担的任务,逐条检查过时或即将过时的制度,进行修订或补充。
(3)查管理缺位。对过去那些协调难、处置难、不能及时解决或因职能交叉产生推诿扯皮的问题,要认真对照,切实履行职责,严禁管理缺位。
(4)查工作缺失。树立“人人都是法制干部”的理念,严格规范执法行为,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,杜绝法律文书制作粗糙、缺漏现象,法制室要对一线执法队员文书制作情况填写书面意见,把好关口,并将执法文书制作作为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。